1.塔式起重机轨道式基础包括铺设和拆除的费用,轨道铺设以直线为准,如铺设为弧线时,弧线部分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2.固定式基础如需打桩时,其打桩费用按“A.建筑工程”桩基分部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3.本定额不包括轨道和枕木之间增加其他型钢或钢板的轨道、自升塔式起重机行走轨道和混凝土搅拌站的基础、不带配重的自升式起重机、固定式基础、施工电梯基础等。
1.大型机械进场费定额是按≤25km编制的,进场或返回全程≤25km者,按“大型机械进场费”的相应定额执行,全程超过25km者,大型机械进出场的台班数量按实计算,台班单价按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计算。
2.大型机械在施工完毕后,无后续工程使用,必须返回施工单位机械停放场(库)者,经建设单位签字认可,可计算大型机械回程费;但在施工中途,施工机械需回库(场、站)修理者,不得计算大型机械进、出场费。
(三)轻型井点降水系指在被降水建筑物基坑的四周设置许多较细井点管(支管),打入地下蓄水层内,井点管的上端与总管相连接,利用抽水设备将地下水位降低至地坑底以下。
(六)排水用沉砂池、砖砌排水沟、混凝土排水管,按“A.建筑工程”、“C.市政工程”相应分部的定额项目计算。
(七)深井降水的潜水泵定额中仅包含机械费,不包含人工费和电费,每昼夜人工费用工按下表计算,其单价按定额技工单价计算每昼夜定额电费为:潜水泵额定功率×24小时×
6.预制零星构件模板适用于烟囱、支撑、天窗侧板、上(下)档、垫头、压顶、扶手、窗台板、阳台隔板、壁龛、粪槽、池槽、雨水管、厨房壁柜、搁板、架空隔热板。
2.本定额是按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其中包括提升架、单双排架)进行编制的,若实际采用木制、竹制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下列表系数:
单排高度≤15m 木制外脚手架双排高度≤24m外脚手架里脚手架木制满堂脚手架竹制满堂脚手架木制竹制木制竹制基本层增加层基本层增加层
1.定额中的工作内容包括单位工程在合理工期内完成所承包的全部工程项目所需的垂直运输机械费。除本定额有特殊规定外,其他垂直运输机械的场外往返运输、一次安拆费用已包括在台班单价中。
3.同一檐高建筑物多种结构类型,按不同结构类型分别计算,分别计算后的建筑物檐高均以该建筑物总檐高为准。
5.建筑物垂直运输项目,檐高≤20m和6层(包括地面以上层高>2.2m的技术层)的建筑,不分檐高和层数;超过6层的建筑物均以檐高为准。
6.砖混结构檐高≤25m垂直运输机械费项目是按卷扬机施工考虑的,若采用塔式起重机施工时,乘以系数2.1,但“每增10m”子目不能再乘以系数2.1。
7.建筑物的檐高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滴水的高度,突出主体建筑物屋顶的电梯机房、楼梯出口间、水箱间、瞭望塔、排烟机房等不计檐高和层数,但要计算面积;平顶屋面有天沟的算至天沟板底,无天沟的算至屋面板底,多跨厂房或仓库按主跨划分。屋顶上的特殊构筑物(如葡萄架等)、女儿墙不计算面积和高度。
9.如果一个单位工程先后使用卷扬机和塔吊,应分别按使用卷扬机和塔吊的工期,采用加权平均方法,计算垂直运输机械费。
(一)金属结构工程及预制混凝土工程的吊装机械是按合理的施工方法,结合四川省现有的施工机械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的。
(二)吊装机械费项目中未包括修路及其发生的道木、钢板、钢轨等铺设和维修工料,发生时另行计算。
(三)单层房屋盖系统构件必须在跨外安装时,按相应的构件安装定额的机械台班乘以系数1.18,用塔式起重机、卷扬机时,不乘此系数。
(一)单层建筑物檐高>20m、高层建筑物大于6层,均应按超高部分的建筑面积计算超高施工增加费。
机械降效、施工电梯使用费、安全措施增加费、通讯联络、建筑垃圾清理及排污费、高层加压水泵的台班费。
(三)现浇钢筋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积≤0.3m2的孔洞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亦不增加,单孔面积>0.3m2时,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内计算。
(四)柱与梁、柱与墙、梁与梁等连接重叠部分以及伸入墙内的梁头、板头与砖接触部分,均不计算模板面积。
(六)现浇钢筋混凝土悬挑板(挑檐、雨篷、阳台)按图示外挑部分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挑出墙外的牛腿梁及板边模板不另计算。
(七)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梯,以图示露明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小于500mm 楼梯井所占面积。楼梯的踏步、踏步板平台梁等侧面模板,不另计算。
2.预制板、水磨石构件模板上单孔面积≤0.3m2的孔洞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亦不增加,单孔面积>0.3m2时,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内计算。
2.砌砖工程高度≤1.35~3.6m者,按里脚手架计算。高度>3.6m者按外脚手架计算。独立砖柱高度≤3.6m者,按柱外围周长乘以实砌高度按里脚手架计算;高度>3.6m者,按柱外围周长加3.6m乘以实砌高度按单排脚手架计算;独立混凝土柱按柱外围周长加3.6m乘以浇筑高度按外脚手架计算。
3.砌石工程(包括砌块)高度超过1m时,按外脚手架计算。独立石柱高度≤3.6m者,按柱外围周长乘以实砌高度计算工程量;高度>3.6m者,按柱外围周长加3.6m乘以实砌高度计算工程量。
4.围墙高度从自然地坪至围墙顶计算,长度按墙中心线计算,不扣除门所占的面积,但门柱和独立门柱的砌筑脚手架不增加。
5.凡高度超过1.2m的室内外混凝土贮水(油)池、贮仓、设备基础以构筑物的外围周长乘以高度按外脚手架计算。池底按满堂基础脚手架计算。
8.满堂脚手架按搭设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垛、柱所占的面积。满堂脚手架高度从设计地坪至施工顶面计算,高度在4.5~5.2m时,按满堂脚手架基本层计算;高度超过5.2m 时,每增加0.6~1.2m,按增加一层计算,增加层的高度若在0.6m内时,舍去不计。
例如:设计地坪到施工顶面为9.2m,其增加层数为:(9.2-5.2)/1.2=3(层),余0.4m舍去不计。
(二)构筑物垂直运输机械台班以“座”计算,超过规定高度时,再按每增加1m项目计算,其增加不足1m时,亦按1m计算。
1.钢屋架、钢网架、钢托架、钢桁架、钢柱、钢梁、钢构件等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边、切肢的质量,焊条、铆钉、螺栓等不另增加质量,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以其外接矩形面积乘以厚度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2.依附在钢柱上的牛腿及悬臂梁等并入钢柱工程量内。钢管柱上的节点板、加强环、内衬管,牛腿并入钢管柱工程量内。
1.预制柱、梁、屋架、檩、枋、椽、沟盖板、井盖板等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
2.预制平板、槽形板、网架板、折线板、F形板、T形板、大型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单个尺寸300mm×300mm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
3.预制楼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但应扣除空心踏步板空洞体积。
(二)垂直运输高度:设计室外地坪以上部分指室外地坪至相应楼层、楼面高度,设计室外地坪以下部分指室外地坪至以下部分楼层、楼(地)面高度。
4.在已通车的干道上修建的立交桥工程定额人工费+机械费0.05注:1.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包括因干扰造成的降效及专设的指挥交通的人员等增加的费用。
(二)水泥混凝土路面定额按纵缝为平缝考虑,如设计为企口缝时,其人工乘以系数1.01,锯材及铁件消耗量乘以系数1.05。
(三)现浇弧形梁、板按相应的梁和板定额项目计算,其中人工乘以系数1.2,材料乘以系数1.4。
(四)当空心板梁、箱梁的芯模无法拆除时,按无法拆除模板的构件工程量,每10m2增加锯材0.3m3。
(一)现浇及预制混凝土构件的模板按组合钢模、木模等和目前施工技术、方法编制的,包干使用不作调整。
(三)现浇混凝土沟、涵、渠道弧形墙按侧墙定额计算,其中人工乘以系数1.2,材料乘以系数1.4。
(五)在构筑物工程中,现浇混凝土梁、板、墙的模板,支模高度是按3.6m考虑的,超过3.6m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另按“支模高度>3.6m,每增1m”的项目计算。
(四)单导梁、双导梁、跨墩门架安装构件工作内容还应包括:地箍埋设、拆除,扒杆、导梁、跨墩门架纵移、过墩,安全防护的装拆和移动、过墩。
(五)单导梁、双导梁、跨墩门架设备摊销费是按每吨每月90元并使用四个月编制的,如使用时间与使用摊销费不同时,允许调整。
(三)本措施项目是按扣件式钢管脚手架进行编制的,若实际采用木制、竹制的,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下表系数。
(三)草袋围堰如使用麻袋、尼龙袋装土围堰时,允许按麻袋、尼龙袋的规格换算每100m3用量后,调整总的材料价差,但人工、机械和其他材料消耗仍按定额执行。
临时输电、输水管线定额,适用于施工组织设计需要且实际架设的临时输电线路和临时输水管线的城市干道工程。
现浇混凝土道路模板按设计道路混凝土面积以“m2”计算,应扣除面积>0.3m2的各种占位面积。其他按模板与混凝土接触面积以“m2”计算,单孔面积≤0.3m2的孔洞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亦不增加,单孔面积>0.3m2时,应予扣除,洞侧壁面积并入模板工程量内计算。
楼梯模板按楼梯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其他按模板与混凝土接触面积以“m2”计算,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积≤0.3m2的孔洞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亦不增加,单孔面积>0.3m2时,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内计算。
(一)混凝土模板按模板与混凝土接触面积以“m2”计算,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积≤0.3m2的孔洞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亦不增加,单孔面积>0.3m2时,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内计算。
(一)桥梁支架按桥梁立面面积乘以(桥宽+2m)的空间体积计算,桥梁立面面积为桥梁净跨径乘以平均高度计算。
(二)满堂钢支架、万能杆件的使用费按使用工程量乘以使用费单价(t·天)计算,其中桥梁支架的使用工程量按每m3空间体积40kg计算(含扣件),万能杆件的使用工程量按每m3空间体积96kg计算,使用费单价(t·天)按《四川工程造价信息》执行,信息中没有的,由发、承包双方签证计算。
(四)单导梁、双导梁、跨墩门架按搭拆的设备重量以“t”计算,但设备重量不包括列入材料部分的铁丝、钢丝绳、道钉、铁件等。
(一)脚手架按构筑物立面垂直投影面积以“m2”计算,穿过构筑物的孔洞、过道等面积均不扣除,高度由构筑物基础顶算至构筑物顶。
(二)非独立构筑物(如堡坎、护坡、沟墙等),按实砌长度乘以实砌高度以“m2”计算。高度>3.50m者,执行单排脚手架项目;高度≤3.50m者,执行简易脚手架项目。
(三)独立构筑物(如桥墩、现浇混凝土检查井、沉井及给排水构筑物中的混凝土井、池等)执行双排脚手架项目。高度≤3.60m者,按构筑物底面外周长乘以实砌高度以“m2”计算;高度>3.6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