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西县殡仪馆坍塌围墙修缮加固工程的发包前期工作已经完成,根据《阳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西县实施乡村振兴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西府〔2023〕12号)相关规定。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发包,选定承包人。
二、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阳西县殡仪馆内,坍塌修缮围墙长40米,高度4米,采用钢筋混凝土悬臂式挡土墙结构;工程预算为261231.87元。
(一)本工程设置工程预付款为发包价20%。承包人进场开工后,发包人支付合同发包价的20%工程预付款给承包人。
(二)发包人收到承包人进度预算及报表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按完成实际工作量的60%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付至合同承包价的60%时,不再支付工程进度款。
(三)工程结算价以阳西县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审核价作为最终结算价。如财政审核结算价高于合同发包价,则按合同发包价作为审定价结算;如财政审核结算价低于发包价,则按财政审核结算价结算
九、参选企业资格:具备相关行业标准业务承包资质要求。参选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需提交阳江市诚信登记手续,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以外的发包业务按行业相关规定办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十一、评选办法及发包流程:由工程项目评估小组对有效参选企业报价通过算术平均值法选定三家工程候选企业,再报民政局党组会审议,审议后由党组会选定承包企业,然后在阳西县人民政府及阳西县民政局公示栏公示结果,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发包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阳西县殡仪馆向承包企业发出发包通知书,并与承包企业办理合同签订手续。
十三、参选企业提交资料和参加评选会时间及要求:参选企业请于2023年9月27日提交一式三份本项目参选企业报价书(可在网上下载本项目参选企业报价书进行编写)。参选企业的报名人员必须同时凭本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报名,并接受发包人的核验。
十四、评选会时间:2023年9月27日9时30分,参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评选会议,并单独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备原件核查)。
十六、当报名截止时间报名企业不足三家时,发包人可向企业发出邀请书,应邀企业连同报名企业总数不少于三家。
十七、在评选会上,经审查合格的参选企业若不足三家时本次发包活动失败。发包人可采用邀请发包方式重新组织发包,发包人应连同审查合格的参选企业发出邀请书,应邀企业总数不少于三家。